服務條款
條款和條件
海奕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新蒲崗八達街9號威達工貿商業中心26樓2602-03室
最近更新時間: 2021 年 6 月
1. 範圍
(1) 以下一般條款和條件 (GTC) 僅適用於採購訂單之日有效的版本,並適用於通過網上商店 www.hirschhkg.com 與海奕施(香港)有限公司 之間簽訂的所有合同一方面,客戶扮演消費者的角色。任何減損本協議的協議僅在以書面形式簽署並簽署後才有效。通過發出採購訂單,客戶聲明他或她同意這些 GTC 並同意遵守這些條款。
(2) 根據以下的條款,消費者應該是一位任何自然人而不構成某商業、業務或專業工作一部分的目的而行事的。
(3) 我們不承認客戶的一般GTC或客戶指定的任何其他與這些 GTC 不同的合同條款的應用,除非我們明確承認此類GTC適用。
(4) 如果這些 GTC 中的個別條款由於強制性法規而全部或部分無效,則這些 GTC 中的其餘條款應繼續有效,不作更改。
(5) 合同語言為英文。所有其他信息、我們的客戶服務操作和我們的投訴程序也以英語處理。
2. 要約和合同結論
(1) 我們網上商店中的所有商品(即產品詳細信息和規格)都可能發生變化,並且不具有約束力地承諾我們要簽訂合同。
(2) 客戶的採購訂單構成採購報價。此報價僅在我們接受後才獲得合同狀態。
(3) 只有在所有必填框都已完成的情況下,才能發出採購訂單。如果缺少詳細信息或我們無法履行採購訂單,我們將向客戶發送有關消息。
(4) 如客戶使用轉數快、銀行或自動櫃員機轉賬、Payme、AlipayHK 等外部支付服務,客戶可能會被自動轉到相關支付服務提供商的外部網站(如適用)。
(5) 在最終確定採購訂單之前,客戶有機會再次檢查所有詳細信息、更正採購訂單或取消採購訂單。作為訂購過程的一部分,客戶會得到詳細信息的支持。
(6) 客戶通過單擊“確認訂單”按鈕發出具有約束力的購買報價。
(7) 收到採購訂單後,我們會向客戶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通知,讓他們知道我們已收到並可以確認他們的訂單。訂單確認即構成與我們簽訂合同。
(8) 客戶受他們的採購訂單約束,直到我們收到採購訂單 2 天后。這不影響法定取消權。
(9) 貨物一發出,客戶就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或短信,其中包含跟踪號和狀態信息。
3. 價格和付款條件
(1) 所有價格均為總價,即包括包裝和其他費用,但不包括運費。
(2) 運費不構成購買價格的一部分。詳情請見“付款與配送”。如果香港客戶的購買價格/總發票總額等於或超過 400 港元,或澳門客戶的購買價格等於或超過 600 港元,此訂單將「免運費」。
(3) 價格:錯誤和遺漏除外。如果正確的價格高於報價,我們將與客戶聯繫。在這種情況下,只有當客戶準備以實際價格購買產品時,才會簽訂合同。如果正確的價格較低,則將收取較低的價格。
(4) 發票將作為硬拷貝隨貨件一起寄給客戶。註冊的網上商店客戶也可以隨時通過他們的客戶帳戶查看他們的訂單資料。
(5) 結算一般以港元進行。
(6) 付款方式
我們提供轉數快、銀行或自動櫃員機轉賬、Payme、AlipayHK。付款腳本應由客戶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 whatsapp 傳達。
(7) 除非另有約定,購買價格應立即支付,不得扣減並且不產生任何費用。
(9) 帳戶購買
如果我們同意以帳戶購買,我們將向客戶發送發票,該發票在收到後立即支付且不該扣除任何費用。
如果發票未能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則客戶被視為欠款,無論是否已發送提醒。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權使用當時適用的法定違約利率向客戶收取欠款利息。
4. 遞送條款
(1) 我們只運送到香港和澳門的地址。
(2) 一般情況下,貨物在合同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發貨,最遲不遲於訂單日期後30個工作日。如有不同的運輸時間,請注意詳細信息可能會通過電子郵件或 whatsapp 傳達給客戶。如果我們無法接受採購訂單,我們將立即通知客戶。例如,有商品已下架的情況出現。
(3) 貨物被運送到客戶指定的地址。如果客戶提供的詳細信息不正確、不完整或不清楚,因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客戶承擔。
(4) 如果客戶不接受已在合同約定的地點或合同約定的時間以符合合同規定的方式交付的貨物,則視為我們履行了履約義務。如果延遲不是由我們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我們有權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我們可以在設定較遲的接收貨物截止日期後取消合同。如果合同被取消,任何履約或部分履約均應開具賬單並成為應付款項。這也適用於我們的商品和服務尚未被接受和/或我們影響初步履行的情況。
(5) 如果產品(「瀕危野生動物類產品」或「定制訂單」不包括在這種情況下)在合同簽訂後 30 天內無法交貨,則客戶有權取消合同,除非事先與客戶商定了不同的發貨日期,如果合同取消,在此之前支付的任何款項都應退還給客戶。我們將使用客戶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進行退款。
5. 取消權
(1) 客戶有權在七日內取消合同,無需說明理由。
取消期限為7天
- 開始日為客戶取件日或由第三方承運人交到客戶之指定收貨地址或收貨點起計;
- 如果客戶在一個採購訂單中訂購了多件商品,但這些商品是分開發貨的:在這種情況下,取消期限應從客戶收到最後一批貨或由第三方承運人交到客戶之指定收貨地址或收貨點起計;
- 如果貨物分幾批運輸:在這種情況下,取消期限應從客戶或由第三方承運人交到客戶之指定收貨地址或收貨點起計;
- 如果合同已在規定的時間內定期裝運貨物訂立:在這種情況下,取消期限應從客戶或由第三方承運人收到第一批貨物之日開始計算。
- 如果上述情形中的一種以上適用,則取消期限應從最後一次收貨或分批運輸交到客戶之日起計算。
為了行使他們的取消權,客戶必須通知
海奕施(香港)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團隊
香港九龍新蒲崗八達街9號威達工貿商業中心26樓2602-03室
電話 : +852 2759 0208 傅真: +852 2759 2922
Whatsapp : +852 6819 3499
電子郵箱: hk.office@hirschag.com
以一些明確的溝通形式(例如通過 whatsapp、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的消息)關於他們取消合同的決定。
為了留在取消期限內,客戶在截止日期前發送取消通知就足夠了。
如果 HIRSCH 未能履行其信息義務,則客戶的取消權應延長十二(12)個月。如果 HIRSCH 在此期限內履行其信息義務,取消期限應在客戶收到有關 HIRSCH 取消權的建議之日起七(7)天后終止。
(2) 取消的後果
如果本合同被取消,所有與此訂單相關的款項以及我們從客戶那裡收到的所有款項都應在我們收到取消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退還。
我們將使用我們的客戶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進行還款。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我們可以拒絕退款,直到貨物完好無損地退回給我們,或者直到我們收到貨物已寄出的證明。
貨物必須立即退回給我們,或不得遲於我們收到取消本合同的通知的七(7)天內。它們必需送/交付至:
海奕施(香港)有限公司.
如果客戶在七(7)天截止日期前發貨,則視為已遵守截止日期。
如果在部分取消的情況下,未達到免費送貨的限額,HIRSCH 有權在稍後階段收取運費,詳見“付款和交付”。在適用的情況下,這些運費可從退回貨物的扣單中抵消。
如果因客戶不當處理貨物或沒有檢查貨物退回時的狀況以令其品質、外表或功能上有所損壞,則客戶必需承擔其潛在貨品減值而負上損失責任。
(3) 排除取消權的原因
如果訂購的商品已在製造過程中,或是客戶特別訂製,則取消權不適用於合同。
6. 保證
(1) 保修是根據法律規定提供的。保修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十二(12)個月。如果產品無法更換或維修(不可行、過於昂貴或耗時、不合理或導致交貨延遲),客戶有權要求降價。
基於法定保修索賠或任何其他投訴的投訴可發送至以下地址:
海奕施(香港)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網店
香港九龍新蒲崗八達街9號威達工貿商業中心26樓2602-03室
電話 : +852 2759 0208客戶服務團隊
傳真: +852 2759 2922
電子郵箱: hk.office@hirschag.com
(2) 我們提供的貨物僅提供許可規定和其他規定通常可以預期的安全水平。
(3) 皮革是一種天然產品。我們保留在通常的商業利潤範圍內改變數量、尺寸、形狀和型號的權利。
(4) 如果交付的貨物顯示明顯的材料或製造缺陷(包括運輸損壞),請客戶在交付後兩週內通知我們。
7. 免責聲明
客戶僅有權向 HIRSCH 提出損壞索賠,特別是對因錯誤或延遲交付或未能交付而導致的間接損壞、其他直接損壞/損失或收入損失的賠償(人身傷害除外),如果給定的損壞或損失是由於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
8. 風險轉移
貨物在裝運時,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不會轉移給客戶,直到貨物交付給客戶或由第三方承運人交到客戶指定送貨地址或送貨點。但是,如果運輸合同是由客戶自己簽訂的,而沒有使用我們建議的任何一種選擇,則一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風險就會轉移到承運人身上。
9. 保留所有權
在全額支付購買價格和所有額外應付款項,尤其是利息和成本之前,我們繼續擁有已售出的貨物。這種所有權保留還包括通過商品組合創建的產品。
10.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例如罷工行動、原材料或燃料短缺、運輸中斷等,我們有權在阻礙持續時間加上足夠的啟動期後推遲發貨,或者完全或取消協議部分。此類情況不會使我們對客戶負責,尤其是對我們的損害索賠。
(2) 如果我們自己的供應商未能向我們供貨或交貨延遲,則此類情況應等同於不可抗力,前提是這是由於我們不負責的原因造成的。
11. 合同詳情
(1) 註冊客戶的合同詳細信息被存儲,客戶可以隨時登錄並進入“我的訂單”查看。採購訂單結束後,訪客用戶的合同詳細信息將不再可通過網上商店訪問。
(2) 所有客戶都以訂單確認的形式收到合同詳細信息,該訂單確認發送到他們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
12. 數據保護
(1) HIRSCH 優先考慮個人數據的安全性和嚴格保密性。 HIRSCH 根據適用的數據保護法規處理所有個人數據。
(2) 有關數據保護的詳細信息可以在 HIRSCH 網站上的 HIRSCH 隱私政策中找到。我們也很樂意應要求通過郵件向您發送我們的隱私政策。客戶在此確認他/她已閱讀並理解隱私政策。
13. 商標和工業產權
(1) “HIRSCH”名稱是註冊商標並受到保護。
(2) 任何對我們註冊商標、複雜文字和圖形標誌的有害使用以及任何違反商標法的行為都將導致損害索賠。
(3) 除非獲得 HIRSCH 的許可,否則您不得使用我們的網站hirschhkg.com 或其任何內容,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複製或保存內容,除非用於個人、非商業目的。
14.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香港實體法的約束,不包括有關《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任何規定。此外,還應遵守客戶經常居住地所在國家/地區的強制性法律規定。
您也可以使用以下電子郵件地址直接向我們發送投訴: hk.office@hirschag.com